(2)一般招標項目的選擇方式和程序
一般應采取隨機抽取方式選擇評標專家。
1)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
①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活動中所需專家必須由招標機構及業主在《中國國際招標網》上從國家、地方兩級專家庫中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產生。
②招標機構及業主不得無故廢棄隨機抽取的專家,抽取到的專家因客觀原因不能參加招標項目評審工作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回復招標機構。
③招標機構收到回復后應當在網上注明原因并重新隨機抽取專家。
④抽取專家次數超過3次的,應當報相應主管部門備案后,重新隨機抽取專家。
⑤隨機抽取專家人數為實際所需專家人數。
⑥一次委托招標金額在500萬美元及以上的國際招標項目,所需專家的1/2以上應從國家級專家庫中抽取。對于同一招標項目編號下同一包,每位專家只能參加其招標文件審核和評標兩項工作中的一項。
⑦在抽取專家時,如專家庫中的專家數量不足以滿足所需專家人數,不足部分可由招標機構和招標人自行推薦,但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符合條件的專家推薦表提交“中國國際招標網”補充進入國家或地方專家庫,再隨機抽取所需要的專家人數。
⑧專家名單一經抽取確定,必須嚴格保密。如有泄密,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還應當報相應的主管部門并重新在專家庫中抽取專家。
⑨此外,《進一步規范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活動有關規定》第21條規定:“抽取評標所需的評審專家的時間不得早于開標時間48小時,如抽取外省專家的,不得早于開標時間72小時,遇節假日向前順延;同一項目評標中,來自同一法人單位的評審專家不得超過評標委員會總數的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