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保密要求
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在組織開展招標投標活動時,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按《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及《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等有關規定,在招標階段的保密規定主要有:
(1)招標人不得單獨或者分別組織任何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2)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3)對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招標,標底必須保密。
(4)招標代理機構不得違法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資料。
(5)應當保護招標當事人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