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班主任工作概述
一、班主任的歷史與作用
(一)班主任的歷史
班主任是指全面負責一個教學班學生的思想、學習、健康與生活等工作的教師。班主任產生于班級授課制。班級授課制產生于1 7世紀。1632年捷克教育家夸美紐斯發表的《大教學論》奠定了班級授課制的理論基礎。此后,經過許多教育家的努力,班級授課制逐漸為人們普遍接受,我國1862年在北京的京師同文館首先采用這一形式。20世紀初,廢科舉、興學堂后,全國普遍采用班級授課制。
(二)作用
1.班主任是班級工作的組織者、領導者和教育者
2.班主任是學校領導進行教導工作的得力助手
3.班主任是各任課老師的協調者
4.班主任是學校、家庭、社會的溝通者
(三)班主任的職責與任務
小學班主任的職責是對全班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的發展全面負責。具體任務包括:
1.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
2.教育學生努力學習;
3.指導學生課外、校外生活和活動;
4.管理班集體,指導少先隊工作;
5.協調各任課教師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