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初步養成關心他人、關心集體、認真負責、誠實、勤儉、勇敢、正直、合群、活潑向上等良好品德和個性品質,養成講文明、講禮貌、守紀律的行為習慣,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
第二,具有閱讀、書寫、表達、計算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能力,了解一些生活、自然、社會常識,初步具有基本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自學的能力,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第三,初步養成鍛煉身體和講究衛生的習慣,具有健康的身體。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健康的愛美情趣。
第四,初步學會生活自理,會使用簡單的勞動工具,養成愛勞動的習慣。
課程計劃規定了各學科的基本要求、各種活動的主要任務和基本要求等,還設置了“地方安排課程”,其要求是:為適應城鄉經濟文化發展和學生自身發展的不同情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委員會、教育廳(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和需要設置教學科目,調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