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最低結算備付金限額。
1.最低備付的含義。最低備付指結算公司為結算備付金賬戶設定的最低備付限額,結算參與人在其賬戶中至少應留足讀限額的資金量。最低備付可用于完成交收,但不能劃出。如果用于交收,次日必須補足。
2.最低備付的調整。根據各結算參與人的風險程度,中國結算公司每月為各結算參與人確定最低結算備付金比例,并按照各結算參與人上月證券日均買入金額和最低結算備付金比例.確定其最低結算備付金限額。計算公式為:
最低結算備付金限額=上月證券買入金額/上月交易天數×最低結算備付金比例
上月證券買入金額包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基金、etf、lof、權證、債券以及未來新增的、采用凈額結算的證券品種的二級市場買入金額,債券回購初始融出資金金額和到期購回金額,但不包括買斷式回購到期購回金額。對于最低結算備付金比例,債券品種(包括現券交易和回購交易)按10%計收,債券以外的其他證券品種按20%計收。
在每月前3個營業日內,中國結算公司對結算參與人的最低結算備付金限額進行重新核算、調整。此外,結算參與人被認定為高風險結算參與人的,中國結算公司有權隨時提高其最低結算備付金限額;而對于被認為風險較低的結算參與人,中國結算公司可以降低其最低結算備付金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