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融資融券交易操作
(一)融資融券交易的一般規則
(二)標的證券
符合交易所規定的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債券、其他證券
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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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滿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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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億股或流通市不低于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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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人數不少于4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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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個月內日均換手率不低于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20%,日均漲跌幅的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的平均值的偏離值不超過4個百分點,且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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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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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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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試點初期,上海證券交易所標的證券范圍與上證50指數成分股范圍相同,包括50只股票。標的證券范圍與上證50指數成分股同時調整。深圳證券交易所標的證券范圍與深證成指成分股范圍相同,包括40只股票。標的證券范圍與深證成指成分股同時調整。
注意:標的證券的調整。
【例】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于該證券的( )。
a、收盤價 b、前一日平均收盤價
c、最新成交價 d、凈值
答案:c
【例】可作為融資買入或融券賣出的證券,包括符合交易所規定的( )。
a、股票 b、證券投資基金 c、債券 d、其他證券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