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范圍介紹】
第一章:法學基礎理論
第一節 法律概述
第二節 法律的要素
第三節 法律淵源和法律體系
第四節 法律制定
第五節 法律實施
第六節 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
第七節 法律關系
第八節 法律責任和法律制裁
第二章:憲法
第一節 憲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 我國憲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第三節 國家的性質、形式和經濟制度
第四節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五節 國家機構
第三章:行政法
第一節 行政法概述
第二節 行政許可法
第三節 行政處罰法
第四節 行政復議法
第五節 國家賠償法
第四章:行政訴訟法
第一節 行政訴訟概述
第二節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圍
第三節 行政訴訟的管轄
第四節 行政訴訟參加人
第五節 行政訴訟的證據
第六節 起訴和審判
第五章:刑法
第一節 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則
第二節 犯罪
第三節 刑罰
第四節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五節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六節 侵犯財產罪
第七節 貪污賄賂罪
第八節 瀆職罪
第六章:刑事訴訟法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概述
第二節 刑事訴訟中的國家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
第三節 刑事訴訟基本制度
第四節 立案、偵查和起訴
第五節 刑事審判和執行
第七章:資源環境與科技法
第一節 自然資源法
第二節 環境保護法
第三節 科學技術法
第八章 社會保障法
第一節 社會保障法概述
第二節 社會保險制度
第三節 社會救助制度
第四節 社會福利制度
第五節 社會優撫制度
【真題解析】
案例分析題(每題2分。由單選和多選組成。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
a縣某石化染料廠、硫酸廠將含酸廢水排入一條河流,該河河水流入位于b縣的內陸湖。b縣某村村民甲承包湖面養魚多年,一直未發生大量死魚現象。2002年上半年,當地干旱無雨,湖水水位下降,水面出現死魚。環保部門監測發現,受酸水腐蝕系魚死亡的原因。b縣漁業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甲的直接經濟損失為25萬元。甲要求石化染料廠和硫酸廠賠償損失,遭到拒絕。于是甲向8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交了相關證據。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石化染料廠提交了a縣環境保護局出具的其排放廢水符合排放標準的監測報告,并認為不應由其承擔賠償責任。硫酸廠認為,其已經向環保部門繳納超標排污費,也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但b縣人民法院仍然判決石化染料廠向甲賠償10萬元,硫酸廠賠償l5萬元。
請分析案例,回答下列問題:
(2006年案例分析第79題)
1.甲在訴訟中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的行為( )。
a.必要,因為甲應當證明被告實施了排污行為
b.必要,因為甲應當證明被告排放的污染物進入了原告養魚的水體
c.必要,因為在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訴訟中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d.不必要,因為應當由漁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舉證
正確答案:b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環境污染侵權的舉證責任。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第3項規定:“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可見,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因此,本題中,甲承擔證明被告排放的污染物進入原告養魚的水體的證明責任。
(2006年案例分析第80題)
2.石化染料廠的看法( )。
a.正確,因為a縣環境保護局出具了監測報告
b.正確,因為其排放的廢水符合排放標準
c.不正確,因為其排污雖然符合污染物排放標準,但排放的污染物仍可能造成污染
d.不正確,因為在排污達標的情況下造成污染危害也應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正確答案:cd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環境污染侵權賠償責任。我國《環境保護法》第41條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并經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損害的,免予承擔責任。”即使石化染料廠排污如何污染物的排放標準,其排放的污染物仍可能造成污染。而在排污達標的情況下造成污染危害的,石化染料廠也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006年案例分析第81題)
3.硫酸廠的看法( )。
a.正確,因為其已經向環保部門繳納超標排污費
b.正確,因為天旱少雨、湖水減少也是造成魚死亡的因素
c.不正確,因為繳納排污費或超標排污費后并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d.不正確,因為硫酸廠排放污水是造成魚死亡的原因
3.正確答案:cd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環境污染侵權賠償責任。我國《環境保護法》第41條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并經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損害的,免予承擔責任。”硫酸廠排放污水是造成魚死亡的原因,其繳納排污費或超標排污費后并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2006年案例分析第82題)
4.下列情形中,法定免予被告承擔民事責任的有( )。
a.不可抗力
b.加害人無過錯
c.受害人過錯
d.第三人過錯
4.正確答案:a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環境污染的免責事由。我國《環境保護法》第41條第3款規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并經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損害的,免予承擔責任。”可見,環境污染侵權賠償責任屬于無過錯責任,不因加害人無過錯而免責。只有在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才能免除加害人的責任。
第五章 刑法
【真題試題】(2008年單項選擇第20題)
1.根據《刑法》規定,對于( )不適用緩刑。
a.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
b.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犯罪情節比較輕微的犯罪分子
d.累犯
【真題解析】
本題考核的考點是緩刑的適用條件。在我國,根據刑法的規定,適用緩刑應當具備以下兩個條件:第一,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是,對于累犯,不得適用緩刑。第二,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不予關押不致危害社會的。因此,在我國,對累犯不得適用緩刑。本題的正確答案是d.
【真題試題】(2008年單項選擇第20題)
2.甲為了躲避持刀歹徒乙的追趕,踹開一住戶大門入內躲避,將戶主撞倒致其輕傷,甲的行為屬于( )。
a.意外事件
b.疏忽大意的過失犯罪
c.正當防衛
d.緊急避險
【真題解析】
本題考核的考點是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的區別。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在防衛(避險)的對象上有明確的區別。正當防衛的防衛對象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施,而緊急避險的對象是危險來源和避險行為人之外的第三方,即緊急避險損害的必須是另一較小合法利益,而正當防衛侵害的是不法侵害者的利益。本題中,甲侵害的第三方利益,而非不法侵害者乙,并且其侵害的利益比其所保護的利益小。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d.